晶睛美眸:8分鐘改善視力太過夸張,模式涉嫌多層次團隊計酬?
“眼干、眼澀、眼疲勞、眼酸、眼脹、眼模糊、近視、弱視、青光眼、眼袋、眼癢、黑眼圈、遠視、散光、眼紅、眼痛、白內障、老花眼、飛蚊癥、結膜炎、紅血絲、夜盲癥、迎風流淚就用晶晴美眸……”最近半年,網上出現(xiàn)了不少類似的廣告語,引無數(shù)眼疾患者為之側目,晶睛美眸這個品牌也就此走入了大眾的視野。
那么致力于打造中國視力防控第一專利品牌的“晶晴美眸新零售”到底是一家怎樣的平臺?這個項目真的擔當?shù)闷稹白罨饎?chuàng)業(yè)項目”、“創(chuàng)業(yè)首選”、“副業(yè)首選”等稱呼嗎?晶睛美眸旗下的械字號產品是否具有改善近視的功效?這個項目真的“沒有風險”嗎?“月入百萬”的說法從何而來?該平臺現(xiàn)行的獎金制度被專家指出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晶睛美眸,創(chuàng)業(yè)首選?
晶睛美眸新零售的經營主體為四川晶睛美眸科技有限公司,據(jù)官方介紹,該公司是專注于營養(yǎng)基因組干預、研究,以營養(yǎng)基因組學+光遺傳學兩大技術相結合,提供精準安全科學的解決方案的高科技公司。經查,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董丹,股東有深圳贊盟靶向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大股東)、四川省雪巖靈泉科技有限公司,監(jiān)事為牛國興,注冊資本50萬元,股東們的認繳出資日期在2071年。
(圖片來源:企查查)
目前,該公司備案的官網(www.jjmm2021.com)已無法訪問。
該公司所申請的關于“晶睛美眸”的商標還處于“駁回待復審”的階段。
順帶一提,在2019年,晶睛美眸公司的控股股東深圳贊盟靶向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曾連續(xù)在抽查中被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xiàn)存在問題并責令整改。
在晶睛美眸公司的管理層方面,創(chuàng)始人是一個被推廣人員稱為“李董”的人,晶睛美眸新零售總運營體系的第一領導人則叫“梅大”。關于未公開姓名的李董,有資料提到此人還擁有以下頭銜:杰出青年總裁、汽車委員會常務理事長、口才與演講協(xié)會委員、國家一級建造師、設計工程師。
如上文所述,四川晶睛美眸科技有限公司是在2021年8月注冊成立的,不到一個月后的9月1日,晶睛美眸新零售這個項目便正式創(chuàng)立了,半個月后,晶睛美眸迎來了全網上線的重要時刻。面世后不久,該項目就被公眾號“晶睛美眸視力防控國際運營”稱為“創(chuàng)業(yè)首選”。
類似宣傳材料的屢見不鮮,也在客觀上證明了上述宣傳并非孤例。
還有資料稱其為“副業(yè)首選”。
根據(jù)公開資料顯示,“首選”明顯是絕對化用語,“首”字有“最先、最早、第一”之意,屬于最高級的形容詞。因而上述宣傳文章和圖片使用“首選”等絕對化用語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構成發(fā)布違法廣告的行為。
此外,該公眾號的發(fā)布者“張美如”還將“2021最火創(chuàng)業(yè)項目”這個稱謂貼到了晶睛美眸新零售的身上。
顯然,這樣的宣傳手段在抬高晶睛美眸的同時,也在客觀上貶低了其他同業(yè)經營者的商品及服務。眾所周知,商品或服務優(yōu)劣均為相對的,具有地域和時間階段的局限,在廣告中使用最高級、絕佳等語言,違背了事物不斷發(fā)展變化的客觀規(guī)律,容易誤導消費者,也會造成商家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綜上所述,這種具有排他性之意的宣傳方式,應屬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五十六條之規(guī)定:發(fā)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其違法責任的承擔者為廣告主,在特定情況下包括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fā)布者。
改善視力,是否靠譜?
目前,晶睛美眸旗下共擁有兩款核心產品,包括植萃走珠舒眼筆(又稱“晶睛美眸植萃舒眼精華露”)、生物光子補光儀。據(jù)知情人透露,前者屬于第一類醫(yī)療器械,后者則正在申請第二類醫(yī)療器械的批號,也就是說,這兩款產品都有著械字號的背景。其中,舒眼筆的生產廠家是湖南銀華棠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備案號為湘岳械備20190034號。調查發(fā)現(xiàn),該許可證號對應的產品描述為“產品由各種形式的瓶體(或含輸送嘴,或含推注桿)、固定外蓋組成,瓶內裝有冷敷敷料。冷敷敷料不應含有發(fā)揮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作用的成分”;預期用途為“用于人體物理退熱、體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溫。僅用于閉合性軟組織?!笨梢?,這款舒眼筆的功效并不包括改善視力或治療眼疾。
然而,官方公眾號“晶睛美眸”卻公開指出該產品具有“深層疏通毛細血管、基因表達調節(jié)所需分子營養(yǎng)、補充神經傳導營養(yǎng)、補充眼肌代謝營養(yǎng)”等多種功效。
關于舒眼筆,在公眾號“晶睛美眸新零售有限公司”發(fā)布的宣傳材料中,“8分鐘可讓視力表多看1-4行、最高可多看6行”這種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也已經出現(xiàn)了。
在項目上線初期,該公眾號也再次向公眾強調晶睛美眸舒眼筆是一支可以改善視力的筆,“每天8分鐘提升裸視力”。
公開資料《晶睛美眸新零售靶向護眼百問百答》還指出舒眼筆可以“補充一種預防與治療近視的活性組合神經小分子營養(yǎng)”。
此外,該公眾號還提到了多種眼部疾病也在舒眼筆的適用范圍之內,這顯然是無稽之談。
顯而易見,上述宣傳材料存在醫(yī)療器械廣告宣傳的功能主治、適用范圍超出了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我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明文規(guī)定,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guī)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在當下的互聯(lián)網上,還有相關案例出現(xiàn)。
這種案例的出現(xiàn),無疑還將涉及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行為。有業(yè)內人士指出,任何產品的廣告都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暗示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yī)療作用的,夸大功能、虛假宣傳或者其他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內容,或涉嫌虛假宣傳。
揭底制度,團隊計酬?
文章的最后,我們再來關注一下晶睛美眸現(xiàn)行的獎金制度該如何解讀,據(jù)公眾號“晶睛美眸新零售有限公司”介紹,晶睛美眸公司走的是新零售社交電商模式+實體新店模式,真正做到了小投資、大事業(yè),0風險、0壓力、0囤貨、0積壓、0押金、0庫存的7個0的創(chuàng)業(yè)模式(實際上,只有6個0)。399元買一盒(內含二支產品),同時還獲得了晶睛美眸新零售的終身代理權,你分享得越多、賣出去的產品越多,你的代理級別就越高,你的拿貨價格就越低,你的利潤空間也就越大。通過分享積累,打造出自己的團隊,建立了自己的財富管道,晶睛美眸新零售后續(xù)推出的每一款新品,你都無需二次投資,就能獲得被動收益,晶睛美眸新零售模式將會為你帶來多重管道收益。
(資料來源:公眾號“晶睛美眸新零售有限公司”)
推廣人員阿麗(化名)提供給我們的制度解讀資料也與上述內容大致相同,足以證明上述制度資料的真實性。正是得益于利潤頗豐的商業(yè)模式,晶睛美眸在過去幾個月的時間內已經發(fā)展出了雄鷹系統(tǒng)、王者系統(tǒng)、晨光系統(tǒng)等多支團隊。而通過查看有關個人公眾號的名稱變更記錄,我們發(fā)現(xiàn)如今的晶睛美眸經銷商當中有不少都是當初做過光明新零售和南山康脂的,“李董”和“梅大”也很有可能包含在內。
在去年雙十一期間,為了推動代理商更多地拓展市場,晶睛美眸官方還推出了相關的激勵政策:
對于上述制度,本平臺也請來了行業(yè)專家對其進行分析,該專家指出:“上述資料清晰地描述了關于門檻費、拉人頭和多層次團隊計酬等方面的內容”。顯然,該項目的操盤手與參與者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極高。
沒有風險,高額回報?
為了刺激更多人參與其中,在推廣人員提供的資料以及一些公眾號發(fā)布的宣傳文章中,我們不止一次地看到了有關“零風險”的表述。
連官方公眾號“晶睛美眸”也認為參與該項目沒有風險。
“輕投資、高回報”、“低成本、高回報”的承諾可以說是隨處可見。
“月入百萬”的說法也已是油然而生、躍然紙上。
在晶睛美眸的貼吧上,王者系統(tǒng)的推廣人員所傳達出來的含有“保證100%賺錢”之意的廣告語更是令人瞠目。
(圖片來源:晶睛美眸貼吧)
要知道,我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對于投資理財類廣告可是有明確約束的:“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yè)協(xié)會、專業(yè)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