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徐海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通報
犯罪嫌疑人徐海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偵查機關認定:
自2016年起,罪犯張瑛珊在“陳總”、“謝總”(二人身份不明)等人的指使下,伙同犯罪嫌疑人徐海軍、謝釗(另案處理)等人,以本市羅湖區(qū)天安國際大廈A806、B806為主要活動場所,以介紹投資泰國VRAAN視界金融集團、中匯鑫(北京)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湖南幫幫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ITEP的VR電子幣等項目為名,組織、領導參加者進行擾亂市場秩序的傳銷活動。罪犯張瑛珊等人要求參加者以注冊會員繳納費用購買虛擬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投資介紹人的順序組成層級。罪犯張瑛珊、謝釗、犯罪嫌疑人徐海軍等人向參加者宣傳上述項目可通過靜態(tài)收益和動態(tài)收益的方式使會員賬戶增值,其中,靜態(tài)收益為通過拆分電子幣、返利、積分折扣等方式獲利;動態(tài)收益為通過發(fā)展下線會員返利的方式獲利。罪犯張瑛珊、謝釗、犯罪嫌疑人徐海軍等人一方面向參加者宣傳項目的發(fā)展前景、運作模式、獎金制度和高回報率等,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另一方面培訓參加者積極向發(fā)展的下家向其他客戶宣傳,以此騙取他人財物。
經查,犯罪嫌疑人徐海軍等人組織參與傳銷活動人員達37人以上且層級在8級以上。經審計,2016年至2018年期間,37名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9482874.61元(其中,轉賬繳納人民幣9,288,874.61元、現金繳納人民幣194000元)。
因本案參與人數眾多,現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訴訟程序。以上事項如有疑問,請與我院聯系。